海南华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屯昌黄岭农场第二十五分店屡次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具体违法情况见附件),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上述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屯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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