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普众大药房:
你店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报告已收悉,并已向我局交回证号为“九(II)JJ1154”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注销你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九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2019-01-02
2018-12-21
2018-12-17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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