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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依据《全市2017年度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六食药监管〔2017〕38号)的规定,市局于2017年8月10日对舒城博利医药有限公司舒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根据飞行检查结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现将飞行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舒城博利医药有限公司舒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
1.03401:企业未定期审核、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08308:仓库“六距”不符合要求;
3.*04703:调控温湿度设备数量不足,不足以保存所有需要调控的药品;
4.*04704:自动检测、记录温湿度的设备显示不准确。
处理意见:
责令该企业90天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报送市局,市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查。
2017年8月11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