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7月18日、19日对漳浦县石榴镇仁达药店、漳浦县大南坂农场春仁堂药店、漳州杏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漳浦大亭分店、漳州杏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漳浦朝阳分店进行GSP跟踪现场检查,发现上述4家企业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撤销以下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分别为:1. 漳浦县石榴镇仁达药店(证书编号闽C059620150239,撤销日期2017年8月11日);2. 漳浦县大南坂农场春仁堂药店(证书编号闽C059620150166,撤销日期2017年8月11日); 3. 漳州杏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漳浦大亭分店(证书编号闽D059620150083,撤销日期2017年8月11日);4. 漳州杏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漳浦朝阳分店(证书编号闽D059620150084,撤销日期2017年8月10日)。
特此通告。
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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