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天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局于2017年6月26-28日组织的跟踪检查中严重违反GSP规定,未通过跟踪检查。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我局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监督。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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