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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山西永健商贸有限公司晋中药品分公司、山西聚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待企业整改结束后申请并通过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查后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现予以公告。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