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我局组织对永安市益民药店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8-Db-20150167,撤销日期2017年7月11日)。
特此通告。
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1日
2018-12-20
2018-12-03
2018-11-21
2018-11-15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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