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2日,攀枝花市米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米易县兴桦药店,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行为,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我局于2017年6月16日决定撤销米易县兴桦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2019-01-05
2018-12-24
2018-12-20
2018-12-12
2018-12-05
合规导向小程序
合规助手小程序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