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依据《全市2017年度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六食药监管〔2017〕38号)的规定,市局于2017年6月19日至6月20日对霍邱县济众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根据飞行检查结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现将飞行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霍邱县济众药业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
1.04501:非物流办公活动与物流作业公用通道;
2.02702:企业培训记录与年度培训计划不一致;
3.06501:购货单位质量保证协议填写不完整;
4.*09401:部分药品出库时未按照出库销售票据进行严格审核;
5.*03601:质量管理制度修订不符合要求;
6.03401:企业未能定期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7.04702:库区部分灭蝇灯未开启;
8.*08308:仓库储存药品“六距”不符合要求;
9.06501:质量保证协议填写不完整;
10.*00801:企业对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工作不全面;
11.04603.库房有漏雨痕迹;
12.部分销售到公立医院的药品未执行“两票制”。
处理意见:
责令该企业90天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报送市局,市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查。
2017年6月26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