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依据《全市2017年度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六食药监管〔2017〕38号)的规定,市局于2017年6月8日至6月9日对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根据飞行检查结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现将飞行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
1.*06201:质量管理部门对供货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格;
2 .034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及时修订;
3.*02701:企业未制定完整的年度培训计划
4.*04903:不能及时收到预警信息;
5.04603:库房有漏雨痕迹;
6.08312:未按照规定储存药品;
7.*08308:药品堆垛“六距”不符合要求;
8.*08311:特殊管理药品未按照规定存放;
9.04702:库区未配备防虫防鼠设备;
10.企业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未按规定执行“两票制”,部分销售到医疗机构的药品出现三票。
处理意见:
责令该企业90天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报送市局,市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查。
2017年6月26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