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记录编制规程
目的: 建立记录的编制规范及编订、审核、批准程序。
范围: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
职责: 检验员、质量室负责人。
内容:
1. 记录定义:为所有完成的活动和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目的是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1.1 每一次的产品从起始原料到最终产品的每一步都必须详细记录,确保做出药品是否合格的可靠判断。
1.2 发出记录应清楚、完整,随时可以取到。
2. 记录编订
2.1 编订的基本要求
(1) 记录标题要明确,能明确表达记录的类型、性质。
(2) 记录内容要详尽、合乎逻辑,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要包括所有必要的内容及项目、参数,无多余无用的项目、数据及参数。
(3) 记录中的参数及引用的标准操作程序编号是对产品工艺技术特性及质量特性的阐述和指导,因此应达到如下要求:术语规范、数据准确、无误。符合法定技术标准、产品注册文件及管理标准的要求。
(4) 语言要精炼、明确,项目要清晰,保证可以正确地理解和填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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