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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药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公告(第三批)

    按照《2022年江西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统一部署,今年省药监局组织设区市药品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了“你点我检”活动。根据群众点单,监管部门抽样,并送检验机构检验,现将第三批结果公示如下:本次公示景德镇、新余、九江、宜春市“你点我检”共83批,其中化学药28批、中成药55批,均符合规定。附件:2022年江西省药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你点我检第三批)序号药品品名标示生产企业名称药品规格标示生产批号检品来源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单位1血塞通片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片重0.075g210921景德镇珠山东泰中医医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尪痹片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每片重0.5g211125景德镇珠山东泰中医医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3木香顺气丸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每100丸重6克220107浮梁金氏正骨医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4葡萄糖酸钙片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5克20210204浮梁金氏正骨医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5腰痛宁胶囊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每粒装0.3g220005浮梁金氏正骨医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6麻仁丸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211207浮梁金氏正骨医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7北柴胡湖北天济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02207001昌江区鲇鱼山镇中心卫生院全检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8金水宝胶囊江西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每粒装0.33g220419昌江区鲇鱼山镇中心卫生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9小儿热速清颗粒江西倍肯药业有限公司每袋装6克20220515昌江区鲇鱼山镇中心卫生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0桂枝茯苓颗粒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每粒装0.31g220312浮梁景仁医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1小儿咽扁颗粒山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袋装4克20220401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2安胎丸江西省芙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每45丸重约6g220702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3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一力制药(罗定)有限公司20mg210601浮梁景航医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4甲钴胺片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5mg10220523浮梁景航医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5抗骨增生丸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20210801浮梁景航医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6舒肝和胃丸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每袋装6克220216江西益丰健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景德镇西山路分公司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7甘草片恒修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110004江西益丰健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景德镇西山路分公司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8黄芪恒修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201005江西益丰健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景德镇西山路分公司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9艾叶河北津辉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CP255220201景德镇市济德大药房有限公司全检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维生素B2片山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5mg220613景德镇市济德大药房有限公司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1布洛芬混悬液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100毫升:2克220518185江西赣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丰源北路店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2风寒感冒颗粒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袋装8克20211206江西扬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团结西路店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3维生素B6片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毫克20210412江西扬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团结西路店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4参苓白术散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每袋装6克20220515江西扬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团结西路店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5氨茶碱片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0.1g(按C2H8N2(C7H8N4O2)2•2H2O计)220219江西扬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团结西路店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6布洛芬缓释胶囊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0.3克211119江西扬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团结西路店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7葡萄糖酸钙片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0.5克(相当于钙45毫克)3210908江西扬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团结西路店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8维生素C片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1克20220602江西扬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团结西路店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9维生素B6片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每片10毫克220404新余安瑞尔妇产医院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30维生素B1片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10毫克220103新余赣新医院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31氨茶碱片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按按C2H8N2(C7H8N4O2)2•2H2O计0.1g40211106新余赣新医院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32维生素C片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0.1克220402新余赣新医院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33布洛芬缓释胶囊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0.3克211213新余赣新医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34小儿清肺化痰颗粒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每袋装6克21060303新余赣新医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35参苓白术散吉林春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0702新余赣新医院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36维生素B6片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每片10毫克211104新余赣新医院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37对乙酰氨基酚片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3克2210503新余赣新医院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38维生素C片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1g2204300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39维生素B6片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毫克T22C044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全检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40小儿清肺化痰咀嚼片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每片重0.6gE220102U85新余市妇幼保健院部分检验符合规定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41小儿咽扁颗粒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袋装4克20210327永修县千安蓓开心大药房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42肠炎宁胶囊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粒装0.3克211007永修县千安蓓开心大药房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43清肝利胆胶囊江西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每粒装0.35g2110001永修县千安蓓开心大药房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44小儿清肺化痰颗粒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每袋装6克21120504永修县千安蓓开心大药房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45消风止痒颗粒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袋装15g220356永修县陈记虬真大药店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46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粒装0.4克22102030永修县陈记虬真大药店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47痛风舒片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每片重0.32g20220521永修县陈记虬真大药店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48心脑健胶囊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每粒含茶叶提取物0.1g210801永修县虬鑫药店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49强力脑心康胶囊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每粒装0.3g20220204永修县虬鑫药店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50脾肾两助丸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每10丸重1克20210402永修县虬鑫药店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51木香顺气丸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每50粒重3克22041521永修县虬鑫药店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52独一味滴丸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丸重45毫克20210301永修县艾城百康药店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53气血双补丸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每10丸重2克20210301永修县艾城百康药店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54小儿咳喘灵颗粒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1201永修县艾城百康药店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55明目蒺藜丸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每20粒重1克20220501永修县艾城百康药店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56老蔻丸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袋装3.6g12205125永修县领康大药房艾城分店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57归芪颗粒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袋装5g2112031永修县领康大药房艾城分店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58黄柏八味片湖南兴蒙制药有限公司每基片重0.5g220207永修县领康大药房艾城分店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59午时茶颗粒湖北汇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袋装6克211202永修县领康大药房艾城分店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60消炎止痢灵片黑龙江康麦斯药业有限公司每片重0.47g220403九江市平康大药房(普通合伙)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61八珍益母丸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袋装6克12011084彭泽县锦华堂大药房龙翔店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62益心舒胶囊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粒装0.4克20210203彭泽县锦华堂大药房龙翔店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63虫草清肺胶囊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每粒装0.3克210304彭泽县锦华堂大药房龙翔店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64参苓白术丸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每100粒重6克21080110彭泽县锦华堂大药房龙翔店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65健肾生发丸广盛原中医药有限公司每丸重9g2111082彭泽县百福堂药店定山店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66大败毒胶囊淄博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粒装0.5g200616彭泽县百福堂药店定山店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67荨麻疹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无200506彭泽县百福堂药店定山店全检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68柴胡舒肝丸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每丸重10克20210408彭泽县百福堂药店定山店部分检验符合规定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69宫炎康颗粒山西澳迩药业有限公司每袋装9g211101高安市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70碳酸氢钠片河南鼎昌药业有限公司0.3克20080702江西医健宝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樟树市康力广场分公司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71双氯芬酸钠肠溶片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25mg1210606江西心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樟树市沿江路分公司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72碳酸氢钠片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0.5克TS210815宜春市袁州区健信大药房有限公司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73小儿化痰止咳颗粒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制药有限公司每袋装 3克(低糖型)210703宜春市袁州区聚贤堂药房东投店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74阿司匹林肠溶片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100mg22022001宜春市袁州区聚贤堂药房东投店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75维生素B2片临汾宝珠制药有限公司5毫克210601宜春市袁州区聚贤堂药房东投店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76阿司匹林肠溶片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0mg211109宜春市万家康大药房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77盐酸二甲双胍片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0.25g2203161宜春市袁州区新程大药房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78维生素 C片临汾宝珠制药有限公司0.1克211203宜春市袁州区新程大药房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79醋酸泼尼松片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mgLA22135高安市人民医院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80肾石通颗粒江西鸿烁制药有限公司每袋装15g220406宜春市袁州区祥康药店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81风寒感冒颗粒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袋装8g20220601宜春市袁州区祥康药店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82肾石通颗粒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每袋装15g202205161宜春市袁州区祥康药店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83风寒感冒颗粒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袋装8gB20211041袁州区城东德善堂大药房全检符合规定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江西省
  • 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药连翘案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药监药罚〔2022〕38号当事人: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134472570XC住所(住址):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廉桥镇太阳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李桥保2022年6月17日,本局收到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2份,报告编号:YP2022W0083、YP2022W0085,标示生产单位: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重药控股益阳博瑞药业有限公司和常德明德医药有限公司,品种:连翘,批号:2203001、2108001,不合格项目:【含量测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规定,上述连翘应为劣药。2022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报告书依法送达后,并对你公司上述批号药品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你公司现场对被监督抽检的上述批号产品进行了确认。你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复验申请。经查明,你公司生产销售上述两批号中药饮片连翘的违法所得为137859.81元,货值金额为148706.11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你公司提供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你公司具有中药饮片生产及销售本单位生产产品的合法资质。2.执法人员依法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检查现场依法提取的你公司《销货清单》打印件10张、《批号2203001、2108001连翘批生产记录》复印件各1份、你公司批号为2203001、2108001连翘销售流向表打印件3页、你公司召回情况报告1份,证明你公司批号为2203001、2108001连翘的生产销售日期、过程、数量、价格等事实。3.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原件2份(报告编号:YP2022W0083、YP2022W0085),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送达回证》原件1份,证明批号为2203001、2108001连翘检验不合格,我局依法送达有关检验报告的程序合法有效。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以及行政处罚程序的相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18日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湘药监药罚告〔2022〕38号)]。你公司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申辩意见,陈述时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无异议。据此,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批号2108001连翘107kg;2.没收违法所得137859.81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5倍罚款,计223059.17元。上述罚没款合360918.98元。请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支行江滨支行,账户:368120100100249628)。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 章)2022年11月28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湖南省
  • 重药控股益阳博瑞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连翘案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药监药罚〔2022〕34号当事人重药控股益阳博瑞药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430923MA4RPQYP77法定代表人刘国宝违法类型销售劣药案行政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3409.5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9月9日备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药监药罚〔2022〕34号当事人:重药控股益阳博瑞药业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30923MA4RPQYP77住所(住址):湖南益阳市安化县经开区茶酉社区金茶路(2)号法定代表人:刘国宝违法事实:2022年6月27日,我局接到长沙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省抽不合格报告书(报告编号:YP2022W0083),在重药控股益阳博瑞药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示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连翘(2203001批号)【含量测定】“连翘苷”项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含连翘苷应不得少于0.15%”,检验结果为“0.08%(不符合规定)”。6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送达和初步调查核实,因你公司当时正在整体搬迁,无法进行现场检查,8月4日再次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该公司涉案中药饮片连翘的购销存以及召回情况进行了核查。2022年7月12日,我局依法按程序对你公司立案调查。经查明:你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4日、25日从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采购批号为2203001的中药饮片连翘30kg、20kg,购进单价均为135元/kg,货值金额共计6750元。3月25日至6月22日,以169-270元/kg的单价将上述中药饮片连翘分别销售至安化县马路镇中心卫生院、安化卫宁精神病医院等医疗机构(含4月27日抽检0.5kg),销售金额共计10159.5元,实际销售利润为10159.5-6750=3409.5元。2.你公司收到不合格报告书后,进行了认真整改,并提供了整改报告,还实施了主动召回,但因为召回难度大,实际召回数量为0。3.经现场核查你公司购进记录、验收入库以及储存保管与销售记录,均能现场提供资质审核、购进票据、随货同行单、验收入库单、销售记录以及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材料,未发现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自行书面提出恳请免予处罚的申请报告。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你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证明你公司作为合法药品经营企业以及经审批的经营范围。2.长沙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省抽不合格报告书(报告编号:YP2022W0083)以及《送达回证》证明你公司经营的中药饮片连翘抽检不符合规定,依法定性为销售劣药,执法人员现场送达并告知。3.《现场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你公司现场提供的首营品种与企业资质审核材料以及《购销记录》《销售清单》《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购销存记录,证明我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及调查取证合法、有效,你公司购进销售劣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4.你公司提供的《药品召回通知单》《追回和整改情况报告》《请求免予处罚的报告》证明你公司按GSP要求规范经营,并积极配合调查,扎实整改,主动召回,减少违法行为危害,申请免予处罚或免责处理。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你公司购进销售的中药饮片连翘抽检【检查】“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应依法定性为销售劣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的规定,我局送达不合格报告书并开展调查核实时已责令你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拟给予你公司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409.5元。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的相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5日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湘)药监药罚告〔2022〕34号)]。你公司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以及处罚结果无异议。据此,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没收违法所得3409.5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支行江滨支行,账户:368120100100249628)。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 章)2022年9月9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企业 湖南省
  • 河南省草堂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药监妆处罚〔2022〕9-4号处罚名称河南省草堂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处罚类别1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河南省草堂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花水匠乳香纯露”(批号:20220605;规格500ml/瓶)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规定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南省草堂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1MA40NX990L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曹金科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产品1892瓶;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1.2元;3.罚款人民币15000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11-24处罚机关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前状态正常地方编码410000数据更新时间2022-11-24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企业 河南省
  • 合肥贝壳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未备案的化妆品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合肥贝壳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TLD2D62法定代表人蒋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化处罚﹝2022﹞1-20号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违法事实省局对当事人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并于2022年9月13日移交分局,经核查,当事人生产的批号20220803海得宝凯普斯泰贻贝神经酰胺倍润呵护身体乳涉嫌未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备案。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一、没收批号20220803海得宝凯普斯泰贻贝神经酰胺倍润呵护身体乳5037盒(其中433盒已拆包)。二、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129547.50元(壹拾贰万玖仟伍佰肆拾柒元伍角整)。罚款金额(万元)12.9547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2-11-18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2025-11-18处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数据来源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状态-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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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德明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连翘案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药监药罚〔2022〕32号当事人常德明德医药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430725397569472N法定代表人万慧违法类型销售劣药连翘案行政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665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9月9日备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药监药罚〔2022〕32号当事人:常德明德医药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30725397569472N住所(住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观音桥村陬市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万慧违法事实:2022年6月27日,我局接到长沙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省抽不合格报告书(报告编号:YP2022W0085),在你公司抽检的标示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连翘(2108001批号)【含量测定】“连翘苷”项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含连翘苷应不得少于0.15%”,检验结果为“0.12%(不符合规定)”)。2022年6月29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送达和初步调查核实,核查了你公司涉案中药饮片连翘的购销存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8月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你公司涉案中药饮片连翘召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核实。2022年7月12日,我局依法按程序对你公司立案调查。经查明:1.你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从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采购批号为2108001的中药饮片连翘240kg,购进单价为98元/kg,货值金额共计23250元。2021年11月起陆续销售195.5kg至桃源县人民医院、汉寿县崔家桥镇三和卫生院、桃源县仁德大药房等医疗机构、药房,销售单价分别为100元/kg、105.84元/kg,4月27日按省抽计划被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抽检0.5kg,其余44kg于6月24日退回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上述抽检不合格中药饮片连翘的销售金额共计20146元。2.你公司收到不合格报告书后,进行了认真整改,并提供了整改报告,还实施了主动召回,共计召回61.5kg,并按生产企业的召回计划全部退回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退货金额共计6349元,上述劣药中药饮片连翘的销售收入共计13797元,违法所得利润为665元。3.经现场核查你公司购进记录、验收入库以及储存保管与销售记录,均能现场提供资质审核、购进票据、随货同行单、验收入库单、销售记录以及增值税发票,未发现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你公司自行书面提出恳请省局免予处罚或免责条款进行处理的申请报告。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你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证明你公司作为合法药品经营企业以及经审批的经营范围。2.长沙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YP2022W0085)以及《送达回证》证明你公司经营的中药饮片连翘抽检不符合规定,依法定性为销售劣药中药饮片,执法人员现场送达并告知。3.《现场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及你公司现场提供的首营品种与企业资质审核材料以及《购进记录》《销售明细表》等相关购销存记录,证明我局执法人员执法及调查取证合法、有效,你公司购进销售劣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4.你公司提供的《召回通知单》《采退记录》《召回明细》《自查报告》证明你公司按GSP要求规范经营,并积极配合调查,扎实整改,主动召回,减少违法行为危害,申请免责处理。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你公司购进销售的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连翘(2108001批号)经省抽检验【含量测定】“连翘苷”项不符合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应依法定性为销售劣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的规定,我局送达不合格报告书并开展调查核实时已责令你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拟给予你公司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65元。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的相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5日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湘)药监药罚告〔2022〕32号)]。你公司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以及处罚结果无异议。据此,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没收违法所得665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支行江滨支行,账户:368120100100249628)。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 章)2022年9月9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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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第2期广西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2022年第10号)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和日常监管需要,我局组织对全区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抽查检验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我局已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公告不符合规定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特此公告。附件:1. 2022年第2期广西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情况汇总表 2. 不符合规定项目小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4日文件下载:2022年第2期广西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2022年 第10号).pdf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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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市华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药监处罚(2022)140号案件名称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南昌市华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91360124796996017L法定代表人姓名吴自建主要违法事实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并处以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3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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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2年第46期)

    案件名称大连河原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彩蕴焗油染发膏(黑色)案处罚决定书文号辽药监(稽二)不罚【2022】1号被处罚企业名称大连河原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1716986661C法定代表人曲静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受托生产的彩蕴焗油染发膏(黑色,批号为20010201),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共收取生产加工费112元,违法所得112元。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当事人违法行为已过两年追诉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不予行政处罚。处罚结果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无作出处罚的日期2022-11-18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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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2年第47期)

    案件名称大连力标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备案时未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摘要案处罚决定书文号辽药监(稽二)罚〔2022〕10 号被处罚企业名称大连力标化妆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17327839876M法定代表人陈慧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高丽健秀清雅控油洗发露备案时未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摘要。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警告;罚款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辽药监法〔2021〕63 号)第九条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 1 万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待履行:履行期限为2022年12月6日作出处罚的日期2022-11-21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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