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各市药械化安全性监测报告情况统计表序号各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份)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生产企业自主报告数(份)市级未评价报告数(份)报告总数(份)严重的报告比例(%)生产企业自主报告数(份)报告总数(份)严重的报告比例(%)医疗机构报告比例(%)1合肥市189236.7391195340.21163048.52淮北市19625.50155521.90201003亳州市126332.8011423680.30114039.54宿州市116628.701033904.60107082.25蚌埠市38936.503712330.4018006阜阳市153227.603684491.10142023.97淮南市44627.441391253.2045066.78滁州市8552819692110.90139096.49六安市90031.903881740011502010马鞍山市62350.4111502063058.711芜湖市84131.971051481.4084014.312宣城市70432.705222807.90931.132.313铜陵市14947.7002726011045.514池州市39332.6038482.1029079.315安庆市55333.312391710073069.916黄山市28543.90105593.408062.517广德市8545.9023313.20160018宿松县8924.700270010010全省1236133.174388734772.301232048.62023年4月各药械化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报告情况统计表序号药品不良反应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名称报告总数(份)新的和严重的报告比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名称报告总数(份)严重的报告比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名称报告总数(份)严重的报告比例(%)1中国科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77431.9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42/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102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34138.4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1/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1303太和县人民医院9427.7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17/马鞍山市人民医院904马鞍山市人民医院9147.3天长市人民医院17/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705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8253.7黄山市人民医院13/阜阳市人民医院406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7938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135.9池州市人民医院407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7829.5中国科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12/铜陵市立医院308池州市人民医院6126.2太和县人民医院11/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9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590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1/铜陵市人民医院1010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5742.1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1020太和县人民医院1011安庆市立医院5735.1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9/六安市中医院1012六安市人民医院5437淮北市人民医院9/宣城市人民医院0013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4443.2宣城市人民医院8/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0014宿州市立医院4320.9马鞍山市人民医院5/宿州市立医院0015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4126.8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5/宁国市人民医院0016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3834.2铜陵市人民医院3/庐江县皮肤病医院0017黄山市人民医院3636.1宿州市立医院3/六安市人民医院0018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362.8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250黄山市人民医院0019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3619.4池州市人民医院2/淮南朝阳医院0020亳州市人民医院350六安市人民医院2/淮北市人民医院0021阜阳市人民医院2825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1/淮北矿工总医院0022淮北市人民医院2536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0/亳州市人民医院0023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416.7安庆市立医院0/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0024天长市人民医院2343.5阜阳市人民医院0/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0025铜陵市人民医院2133.3亳州市人民医院0/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0026宣城市人民医院1717.6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0/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0027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1010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0//--28/--合肥天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0//--总计228432.3总计2162.3总计660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17部分)序号1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25282180K法人法定代表人陈巧案件来源监督检查违法行为类型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处罚内容罚款5000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药监药罚〔2023〕A17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4/26处罚机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定)市监罚〔2023〕8号案件名称临洮县恒康医药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临洮县恒康医药有限公司违法企业有效证件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21124225611021U法定代表人姓名董广辉主要违法事实临洮县恒康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批号为20210305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单位: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规格型号:非灭菌型17cm×18cm-3p,生产日期:20210305)经抽样检验,微生物指标真菌项不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产品技术要求(编号:浙械注准20172640095)。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临洮县恒康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批号为20210305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单位: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规格型号:非灭菌型17cm×18cm-3p,生产日期:20210305)经抽样检验,微生物指标真菌项不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产品技术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之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违法事实,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20000元。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款。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8日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结果信息进行公示。序号企业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号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结果1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洲健康药房粤CB75519862023.04.24康雁东、李诗书未发现问题2深圳市华太大药房有限公司雅云轩分店粤CB75558042023.04.27全于娟、林彩君未发现问题3深圳市圆心友和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嘉宝田药店粤CB75500862023.04.27杨凯仪、庞赫未发现问题4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嘉宝田分店粤CB75526792023.04.27杨凯仪、庞赫未发现问题5深圳市国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粤DA75517472023.04.14黄俊杰、梁晓哲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6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南北药行国威分店粤CB75515282023.04.28丘小宝、刘瑶丹未发现问题7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祥和药店粤CB75511522023.04.28丘小宝、刘瑶丹未发现问题8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莲塘祥和花园分店粤CB75540132023.04.28丘小宝、刘瑶丹未发现问题9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景安分店粤CB75539592023.04.23李志坚、李健成未发现问题10爱医健康智慧药房连锁(深圳)有限公司笋岗分店粤DB75509072023.04.19孙洪斌、蔡建平未发现问题11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南北药行宝岗分店粤CB75542982023.04.19孙洪斌、蔡建平未发现问题12深圳市元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宝岗分店粤CB75508352023.04.19孙洪斌、蔡建平未发现问题13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锦湖逸园药店粤CB75511942023.04.12冼冠雄、廖瑞贞未发现问题14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碧湖花园健康药房粤CB75531922023.04.25冼冠雄、廖瑞贞未发现问题15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月亮湾分店粤CB75544442023.04.17曾举扬、许振康未发现问题16深圳市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前海分店粤CB75557972023.04.19曾举扬、许振康未发现问题17深圳市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风华分店粤CB75559692023.04.21曾举扬、卓水波未发现问题18深圳市鹏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分店粤DB75513382023.04.26管恩斌、张启洪未发现问题19深圳市民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沙一分店粤DB7551101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20深圳市民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沙井分店粤DB7551099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21深圳市民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沙三分店粤DB7551100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22深圳市民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沙四分店粤DB7551105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23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前进路大药房粤DB7551092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24深圳市民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兴分店粤DB7551104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25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同富裕分店粤CB7555190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26深圳市民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帝堂分店粤DB7551115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27深圳市誉珑药店粤DA7551463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28深圳市民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桥分店粤DB7551141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29深圳市民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南岭分店粤CB7556128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30深圳市民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民主分店粤DB7551132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31深圳市健鹏医药有限公司铁岗分店粤DB7550149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32深圳市健鹏药业有限公司凤凰一分店粤DB7551188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33深圳市健鹏药业有限公司大庙分店粤DB7551233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34深圳市沙井卓越明轩南北药行粤DA7551574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35深圳市浦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固戍分店粤CB7555452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36深圳市弘雅南北药行粤CB7555641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37深圳市健鹏药业有限公司航城分店粤DB7551315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38叮当智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宝安龙腾店粤CB7555680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39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乡盐田健康药房粤CB7554558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40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安怡园路健康药房粤CB7553793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41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海湾明珠分店粤CB75515962023.04.23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42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固戍社区分店粤CB7551359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43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星航华府分店粤CB7551079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44深圳市宝华药行连锁有限公司铁岗分店粤CB0204535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45惠州市天龙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西乡臣田分店粤CB0202372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46深圳市润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公园分店粤CB0205883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47深圳市瑞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勤辉分店粤DA0203729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48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南北药行西乡新一佳分店粤CB0200246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49深圳市入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桃源居分店粤CB0226046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50深圳市本草药房有限公司深圳和丰分店粤CB0229461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51深圳市博美健大药房有限公司九围分店粤CB0227078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52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华侨新村分店粤CB0227907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53深圳市润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西乡勒竹角分店粤CB0203225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54深圳市文华医药有限公司流塘药店粤CB02263482023.04.18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55深圳市新一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海华府分店粤DB7550085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56深圳市新一德药房有限公司劳动路分店粤DA0228597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57深圳市康福万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宝安幸福海岸分店粤CB0223169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58深圳市永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黄田分店粤CB0229421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59深圳市信德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黄麻布簕竹角分店粤CB7552232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60深圳市宝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新安十八分店粤CB0220663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61惠州市信德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固戍二分店粤CB0225867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62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固戍海滨分店粤CB0225287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63惠州市信德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新安灵芝分店粤CB0227757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64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寿安分店粤CB0224572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65深圳市瑞华康源医药有限公司福永塘尾和沙路分店粤CB0228038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66深圳市健鹏药业有限公司桥兴分店粤CB0227382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67深圳市润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福永下十围分店粤CB02036112023.04.19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68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汇江分店粤CB0223463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69深圳市健鹏药业有限公司福围分店粤CB0227587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70深圳市博美健大药房有限公司凤凰分店粤CB0227965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71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桥南分店粤CB0223929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72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南北药行福海分店粤CB0200356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73深圳市健鹏医药有限公司凤凰分店粤DA0220890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74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永第二分店粤CB0200799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75深圳市润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福民二分店粤DA0224192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76深圳市健鹏药业有限公司翠海分店粤CB0229226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77深圳市健鹏药业有限公司凤塘一分店粤CB0227252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78深圳市瑞华康源医药有限公司福永桥兴分店粤CB7552682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79深圳市健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石岩李传树分店粤CB7551814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80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水田分店粤CB0225281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81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石岩石龙分店粤CB02041212023.04.20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82深圳市永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官田分店粤CB0229097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83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石岩塘坑分店粤CB0203661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84深圳市瑞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石岩官田分店粤DA0203611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85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崇德分店粤CB0224968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86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应人石三店粤CB0225871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87深圳市健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港隆分店粤CB0221316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88深圳市欧健药业有限公司石岩园美分店粤CB0229123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89广东本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深圳石岩北环分店粤CB0204787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90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宏发分店粤CB0204923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91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石岩总店粤CB0226670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92深圳市健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龙腾分店粤CB7550779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93深圳市俊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民乐分店粤CB0223612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94深圳市文明药行有限公司麻布店粤DB7550015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95深圳市同北药房有限公司第二分店粤DA75500842023.04.21陈程、吴泽凤未发现问题96深圳市健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鹅湖畔店粤CB75552672023.04.24刘博、潘展曦未发现问题97深圳市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昊华庭店粤DB75513832023.04.23魏永东、潘展曦未发现问题98深圳市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紫麟山店粤DB75513612023.04.24魏永东、潘展曦未发现问题99深圳市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碧湖店粤DB75514022023.04.24魏永东、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00深圳市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颐安都会店粤DB75513032023.04.23魏永东、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01深圳市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飞店粤DB75514642023.0423魏永东、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02深圳市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愉龙店粤DB75514422023.04.23魏永东、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03深圳市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悦澜山店粤DB75514412023.04.21魏永东、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04深圳市健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未来城店粤CB75549162023.04.21魏永东、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05深圳市健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星河时代店粤CB75535862023.04.21魏永东、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06深圳市健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怡龙枫景园店粤CB75551572023.04.17潘展曦、刘博未发现问题107深圳市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植物园路店粤DB75512732023.04.17潘展曦、刘博未发现问题108深圳市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汇店粤DB75514632023.04.17潘展曦、刘博未发现问题109深圳市健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怡丰路店粤CB75552302023.04.17潘展曦、刘博未发现问题110深圳市一生康药房有限公司粤DA75515602023.04.23潘展曦、魏永东未发现问题111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龙昌分店粤CB75562822023.04.23潘展曦、魏永东未发现问题112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岗龙昌分店粤CB75550572023.04.23潘展曦、魏永东未发现问题113深圳市瑞华康源医药有限公司沙湾分店粤CB75521482023.04.25郑锐杰、周志平未发现问题114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岭背分店粤CB02295992023.04.25郑锐杰、周志平未发现问题115深圳市本草药房有限公司龙岗玉岭分店粤CB75539102023.04.24郑锐杰、周志平未发现问题116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横排浪分店粤DB75505182023.04.21郑锐杰、周志平未发现问题117深圳市南威南北药行有限公司粤CA75505522023.04.21郑锐杰、周志平未发现问题118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湾庙仔街分店粤CB75541702023.04.20郑锐杰、周志平未发现问题119深圳市万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粤DA75511312023.04.20郑锐杰、周志平未发现问题120深圳市英郡年华南北药行粤CB75555782023.04.19郑锐杰、周志平未发现问题121深圳市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塘坑店粤DB75514042023.04.19郑锐杰、周志平未发现问题122深圳市名健大药房有限公司粤DA75516452023.04.18周志平、郑锐杰未发现问题123筋斗云医药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中浩分店粤CB75512682023.04.26刘博、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24正元堂医药(深圳)有限公司黄军山分店粤DB75504412023.04.27刘博、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25正元堂医药(深圳)有限公司侨联东分店粤DB75504422023.04.26刘博、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26正元堂医药(深圳)有限公司五和分店粤DB75503052023.04.26刘博、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27正元堂医药(深圳)有限公司光雅园分店粤DB75504932023.04.27刘博、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28深圳市华臣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岗头分店粤DB75513282023.04.25刘博、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29深圳市华臣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坂田上雪分店粤DB75510232023.04.25刘博、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30深圳市华臣氏大药房有限公司领汇广场分店粤DB75507342023.04.25刘博、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31深圳市华臣氏大药房有限公司粤DA75507142023.04.25刘博、潘展曦未发现问题132深圳市大参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人民路分店粤CB75503482023.04.23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33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东环分店粤CB75506942023.04.23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34都市百姓(深圳)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龙华共和分店粤DA75503562023.04.23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35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宝华大厦分店粤CB75504382023.04.28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36都市百姓(深圳)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下油松分店粤DA75503402023.04.28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37深圳市永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华诚和分店粤CB75514182023.04.28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38深圳市桐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壹成中心五区分店粤DB75501112023.04.28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39深圳市宝华药行连锁有限公司苹果园分店粤CB75506192023.04.21刘治亚、李高钦未发现问题140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中航天逸分店粤CB75537112023.04.21刘治亚、李高钦未发现问题141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中航分店粤CB75551632023.04.21李高钦、刘治亚未发现问题142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大水田分店粤DA75506102023.04.21吴向上、钟鸿高未发现问题143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观澜桂花分店粤DA75507822023.04.19林家辉、陈俊生未发现问题144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水斗富豪分店粤CB75502212023.04.20马志成、张贤辉未发现问题145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富豪新村分店粤CB75502852023.04.20马志成、张贤辉未发现问题146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华苑健康药房粤CB75514492023.04.26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47都市百姓(深圳)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龙华油松分店粤DA75503642023.04.26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48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龙华嘉逸花园分店粤CB75515032023.04.26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49深圳市友和之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民欢分店粤CB75557842023.04.26周绍慧、席文兵未发现问题150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桦润馨居健康药房粤CB75515792023.04.26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51深圳市中联大药房有限公司龙华景龙分店粤CB75504552023.04.27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52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壹成中心分店粤CB75517792023.04.27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53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龙华分店粤CB75517772023.04.27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54深圳市璞誉府南北药行粤CB75555622023.04.27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55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华盛珑悦分店粤CB75556862023.04.27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56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水斗二分店粤CB75513092023.04.27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57深圳市九州大药房有限公司壹成中心二分店粤DB75514402023.04.27席文兵、周绍慧未发现问题158深圳市永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田分店粤CB75529692023.03.17陈珊、熊家乐未发现问题159深圳市和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龙田分店粤DB75513712023.03.17陈珊、熊家乐未发现问题160深圳市润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飞西分店粤CB75512712023.03.20陈珊、熊家乐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61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坪山仁济分店粤CB75543342023.03.20陈珊、熊家乐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62深圳市添福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招商花园分店粤DA75508642023.03.22陈珊、熊家乐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163深圳市润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六联分店粤CB75549422023.03.23陈珊、熊家乐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164深圳市俊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惠分店粤CB75543362023.03.24陈珊、熊家乐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65深圳市纯正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粤DA75509232023.03.27陈珊、熊家乐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66深圳市旭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梓横分店粤DA75507602023.03.27陈珊、熊家乐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67深圳市华中医药有限公司粤DA75516812023.03.31陈珊、熊家乐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168深圳市云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粤DA75514542023.04.03陈珊、熊家乐未发现问题169深圳市吉祥福大药房有限公司江岭分店粤DB75510522023.04.04陈珊、熊家乐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70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坪山江岭分店粤CB75504132023.04.04陈珊、熊家乐未发现问题171深圳市平安福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同安店粤CB75515392023.04.12陈珊、熊家乐未发现问题172深圳市桐济堂医药有限公司龙田分店粤CB75510512023.04.12陈珊、熊家乐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73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天峦湖花园分店粤CB75511672023.04.13陈珊、熊家乐未发现问题174深圳市俊龙药房有限公司赤坳分店粤DB75507442023.04.13陈珊、熊家乐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75深圳市天爱大药房有限公司粤DA75517182023.04.13陈珊、熊家乐未发现问题176深圳市中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峦湖分店粤CB75531662023.04.13陈珊、熊家乐未发现问题177深圳市彼得佳大药房有限公司粤DA75517092023.04.14谢爱云、熊家乐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178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坑梓康泰分店粤CB75516942023.04.18陈珊、熊家乐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179深圳市平安福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荣顺店粤CB75506022023.04.19陈珊、熊家乐未发现问题180深圳市金寿康现代药房有限公司大鹏鹏新分店粤CB75517692023.04.18邓泽南、李宇龙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81深圳市俊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布新分店粤CB75508792023.04.18邓泽南、李宇龙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182惠州市天龙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鹏城分店粤CB75524692023.04.20邓泽南、李宇龙未发现问题183深圳市俊龙药行有限公司鹏城分店粤CB75558302023.04.20邓泽南、李宇龙未发现问题184深圳市欧健药业有限公司和润分店粤CB75551492023.04.23邓泽南、李宇龙未发现问题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3〕526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和荻薇日用化妆品厂注册号44011160011323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张崑雄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5月06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罚〔2023〕526号当事人:广州市白云区人和荻薇日用化妆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101L23585569N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工业区北四路3号法定代表人:张崑雄2023年2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并向当事人送达了由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报告书编号:LSYJ2022HP0065),报告书显示标示当事人生产的“荻薇染发膏(深金珊瑚色)”产品(批号:20210421;规格:95ml/盒;限用日期:2024-04-20)经抽样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染发剂:对氨基苯酚、间苯二酚,结论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予以签收并表示不申请复检。执法人员在该厂留样间发现有4盒涉检批次的产品并依法予以扣押。现场提取了涉检产品的生产、销售等单据资料。当事人涉嫌生产未经注册的国产特殊化妆品行为,遂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4月21日生产了“荻薇染发膏(深金珊瑚色)”产品(批号:20210421;规格:95ml/盒;限用日期:2024-04-20)1042盒,并于2021年4月30日以每盒1.05元的价格发货给客户1036盒(另4盒用作留样,2盒用作自检),共计销售金额1087.80元。货值金额合计1094.10元,违法所得合计1087.80元。当事人于2023年1月6日向客户发出《产品召回通知》召回涉检批次产品,但至今未收到召回产品。上述事实,主要有现场笔录、检验报告、询问笔录、生产记录、发货单、产品召回通知等证据证明。我局于2023年4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生产的“荻薇染发膏(深金珊瑚色)”(批号:20210421;规格:95ml/盒;限用日期:2024-04-20)产品未检出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染发剂,视为未按注册配方生产化妆品,构成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的规定,应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积极采取产品召回措施,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二) 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的规定,依法从轻处罚。但当事人曾因生产未经注册的国产特殊化妆品于2020年6月3日被我局行政处罚后(穗云市监人和食药处字〔2020〕011号),于2021年4月21日又发生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四)因化妆品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实施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或者因违反化妆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后又实施化妆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处罚:(五)其他依法可以从重行政处罚的”的规定,依法从重处罚。综上所述,经综合裁量,依法给予当事人从重处罚。当事人生产未经注册的国产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087.80元;二、罚款120000元。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未经注册的国产特殊化妆品的行为。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5月06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3〕528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广州梦萱化妆品有限公司注册号44011100086301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易红军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5月06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罚〔2023〕528号当事人:广州梦萱化妆品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3557676658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南岭岗埔路一街4号法定代表人:易红军2023年3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交办线索,发现当事人涉嫌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遂依法立案调查。同时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生产涉嫌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梦萱果酸双氧奶”(有效期:2025/11/18,净含量:1000ml)2100瓶,“色伴侣 无氨炫彩芳香双氧奶”(有效期:2025/03/18,净含量:1000ml)1290瓶,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7日开始生产“梦萱果酸双氧奶”(有效期:2025/11/18,净含量:1000ml),批号为2022111705A,共生产了2100瓶,包材为0.9元/个,原料为1元/个,工费为0.4元/个,单价为2.3元/个,货值为4830元;当事人于2022年3月17日开始生产“色伴侣 无氨炫彩芳香双氧奶”(有效期:2025/03/18,净含量:1000ml),批号为2022031706A,共生产了1290瓶,包材为0.9元/个,原料为1元/个,加工费为0.4元/个,因此单价为2.3元/个,货值为2967元。上述两款产品均尚未销售,当事人总货值为7797元,销售收入为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资质。2.现场检查笔录、证据提取单、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粤药监化责改【2023】0324-04号),证明现场检查情况。3.询问笔录、生产批记录、成本核算表等资料,证明当事人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我局于2023年4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因当事人生产的化妆品尚未上市销售,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参照《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适用从轻情节进行处罚。由于当事人用于生产涉案化妆品的设备和工具也用于生产其他产品,非专门用于生产涉案化妆品,依法对其涉案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不予没收。当事人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梦萱果酸双氧奶”(有效期:2025/11/18,净含量:1000ml)2100瓶和“色伴侣 无氨炫彩芳香双氧奶”(有效期:2025/03/18,净含量:1000ml)1290瓶;二、罚款60000元。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行为。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行政复议办公室? 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5月06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3〕534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广州优伽美甲用品有限公司注册号44011100187799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郑千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5月06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罚〔2023〕534号当事人:广州优伽美甲用品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C8E033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尖彭路383号喜聚中心A幢402房法定代表人:郑千2022年1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当事人经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尖彭路383号喜聚中心A幢402房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违法行为,我局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8月1日委托佛山梦飞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五合一百宝胶”产品。当事人2022年8月28日收到佛山梦飞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交付的“五合一百宝胶”产品35瓶。 上述产品为以美化、修饰为目的以涂擦方式施用于指甲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属于普通化妆品。 当事人共销售上述“五合一百宝胶”产品34瓶,销售单价为55元到68元不等,销售金额为2042.28元。当事人自述称已售出的上述产品实际已无法召回。剩余1瓶“五合一百宝胶”产品当事人已自行试验消耗完毕。鉴于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我局将该瓶产品计入货值,但不计入违法所得。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产品的备案资料。经核实,当事人销售上述产品时,上述产品未取得备案。综上,按销售平均价格计算,当事人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货值金额为2102.35元,违法所得为2042.28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证据复制(提取品)单,证明我局履行了法定职责,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信息。3、佛山梦飞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明当事人购进涉案产品的情况。4、广州优伽美甲用品有限公司销售“五合一百宝胶”产品的销售信息页面截图打印件,证明涉案产品的销售情况。我局于2023年4月25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涉案物品经营信息等证据材料,且截止调查终结时止,我局未收到市民反映因使用涉事批次产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报告,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适用从轻级别进行处罚。当事人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及第十七条“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2042.28元;二、罚款人民币11000元;(罚没款合计13042.28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当事人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5月06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3〕535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广州甜妆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44011100060388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廖良创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5月06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罚〔2023〕535号当事人:广州甜妆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093653675U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南路213号A栋5楼503法定代表人:廖良创2022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当事人经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南路213号A栋5楼503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违法行为,我局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6月13日购进上述妮丽雅眉眼唇修护精华乳286盒、点痣专用修复冰晶33盒、妮丽雅睫毛清洁慕斯9盒和妮丽雅睫毛清洁液12盒。当事人通过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店铺“妮丽雅旗舰店”销售上述四款产品。根据产品包装及网络销售详情页描述,上述产品均是以涂擦或喷洒等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等人体表面,以达到清洁、保护或美化等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均属于普通化妆品。上述妮丽雅眉眼唇修护精华乳产品标签信息显示授权方为广州亿佳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上述点痣专用修复冰晶产品标签信息显示生产商为广州市白云锦丰日用化妆品厂,上述妮丽雅睫毛清洁慕斯产品外包装上的标签信息显示经销商为广州市协雄贸易有限公司,上述妮丽雅睫毛清洁液产品外包装上的标签信息显示委托方为广州市协雄贸易有限公司,但经广州亿佳日化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锦丰日用化妆品厂(现已更名为广州竹丰化妆品厂)和广州市协雄贸易有限公司证实上述信息均系虚构。上述四款产品标注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共销售上述妮丽雅眉眼唇修护精华乳285盒,销售单价为10.9元/盒,销售金额为3106.5元;销售点痣专用修复冰晶32盒,销售单价从6.5元/盒到19.9元/盒不等,销售金额为253.1元;销售妮丽雅睫毛清洁慕斯8盒,销售单价从24.37元/盒到25.9元/盒不等,销售金额为205.67元;销售妮丽雅睫毛清洁液12盒,销售单价为15.9元/盒,销售金额为190.8元,上述四款产品合计销售金额为3756.07元。当事人自述称已售出的上述产品已无法召回。另有1支妮丽雅眉眼唇修护精华乳、1瓶点痣专用修复冰晶和1瓶妮丽雅睫毛清洁慕斯被我局依法扣押。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四款产品的备案资料。综上,按销售价格计算,当事人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货值金额为3800.58元,违法所得为3756.07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证据复制(提取品)单,证明我局履行了法定职责,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信息。3、销售记录打印件,证明涉案产品的销售情况。4、产品照片及网络销售详情页面打印件,证明涉案产品为化妆品。我局于2023年4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同时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和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等两个有牵连、相互吸收关系的违法行为。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同时存在两个或以上有牵连、相互吸收关系的违法行为,并案处理,按数行为中法定处罚最重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可从重处罚。”的规定,对上述两个违法行为按照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涉案物品经营信息等证据材料,且截止调查终结时止,我局未收到市民反映因使用涉事批次产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报告,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适用从轻级别进行处罚。当事人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及第十七条“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1支妮丽雅眉眼唇修护精华乳、1瓶点痣专用修复冰晶和1瓶妮丽雅睫毛清洁慕斯;二、没收违法所得3756.07元;三、罚款人民币13000元;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3000元。综上,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1支妮丽雅眉眼唇修护精华乳、1瓶点痣专用修复冰晶和1瓶妮丽雅睫毛清洁慕斯;二、没收违法所得3756.07元;三、罚款人民币26000元;四、对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当事人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5月06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3〕536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科洁(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注册号44011100174296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贾晓伟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5月06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罚〔2023〕536号当事人:科洁(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X81F6G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光明千家围街147号101厂法定代表人:贾晓伟根据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处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留样间发现当事人生产的“太太爱选保湿滋润洗手液(玫瑰)”(批号:KJ2025/03/20、规格:500ml)3瓶、“太太爱选水润呵护洗手液(薰衣草)”(批号:KJ2024/05/06、规格:500ml)3瓶、“太太爱选温和洁净洗手液(芦荟)”(批号:KJ2024/06/15、规格:500ml)3瓶、“太太爱选保湿滋润洗手液(玫瑰)”(批号:KJ2025/06/21、规格:500ml)3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备查,上述产品也未经备案并已出库销售,当事人提供上述产品相关生产记录和销售单据备查。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我局遂对上述物品实施扣押并对当事人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主要生产经营洗衣液产品,其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共生产“太太爱选保湿滋润洗手液(玫瑰)”(批号:KJ2025/03/20、规格:500ml)723瓶、“太太爱选水润呵护洗手液(薰衣草)”(批号:KJ2024/05/06、规格:500ml)963瓶、“太太爱选温和洁净洗手液(芦荟)”(批号:KJ2024/06/15、规格:500ml)963瓶、“太太爱选保湿滋润洗手液(玫瑰)”(批号:KJ2025/06/21、规格:500ml)1323瓶,除每批次留样3瓶其余都售出,销售价格都是2.2元/瓶。当事人提供生产记录和销售单据。当事人生产上述产品没有专用的工具、设备,原料和包材已经全部用完,现场没有剩余的包装物料。我局认定上述产品涉案货值金额(723+963+963+1323)×2.2=8738.4元,当事人违法所得8712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笔录、证据复制单、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记录和销售单据、商标注册证、使用授权材料等。我局于2023年4月27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适用从轻情节处罚。当事人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对化妆品生产实行许可管理。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或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太太爱选保湿滋润洗手液(玫瑰)”(批号:KJ2025/03/20、规格:500ml)3瓶、“太太爱选水润呵护洗手液(薰衣草)”(批号:KJ2024/05/06、规格:500ml)3瓶、“太太爱选温和洁净洗手液(芦荟)”(批号:KJ2024/06/15、规格:500ml)3瓶、“太太爱选保湿滋润洗手液(玫瑰)”(批号:KJ2025/06/21、规格:500ml)3瓶;二、没收违法所得8712元;三、罚款60000元。罚没款合计68712元。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行为。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5号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文书送达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5月06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根据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工作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将于2023年5月7日-5月9日对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企业名称: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检查范围:口服溶液剂生产车间生产线:口服溶液剂、口服液体车间、口服液生产线2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5月7日-5月9日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2023年5月6日监督电话:0571-88888222、0571-88903352传真:0571-81393624邮箱:zjtsjb@163.com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22号行政楼3楼邮政编码:310012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