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现就我省省际联盟集采同通用名药品价格风险“红黄标”预警标识工作通知如下。一、标识范围我省参加的省际联盟集采同通用名的化学药品。二、标识原则1.联采未中选已过评同通用名药,在联盟内高于联采最高中选价的1.8 倍为黄标,高于联采最高中选价的3 倍为红标。2.联采未中选参比制剂,在联盟内以同通用名药最高挂网价格的1.8倍为黄标;同通用名药最高挂网价超过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的,以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为计算锚点,执行黄标预警标识。暂不执行红标预警标识。3.联采未中选未过评同通用名药,在联盟内高于联采最高中选价的为黄标(红标=黄标/1.8*3)。4.我省参加的省际联盟同通用名药品,按“联盟最高价”作为锚点,部分品种同时在多个省际联盟内,选用我省参加的联盟最高价作为价格锚点。三、价格调整时间及方式为满足部分企业进行价格调整的需求,将开通企业价格调整通道,企业产品价格调整到合理区间将不予标识。(一)调整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7日,在调整时间结束后仍存在价格风险的将进行“红黄标”预警标识。(二)调整方式相关企业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选择“产品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价格确认(比对)”,对相关内容进行查看。1.对反馈内容无异议的,企业可根据上述标识原则,主动申请降价,在规定调整时间内未进行任何操作,中心根据上述原则将进行“红黄标”预警标识。2.对反馈内容有异议的,需选择【拒绝】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线上提出申诉。申诉提出应实事求是,中心将对所有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认定无效的,相关产品将进行“红黄标”预警标识。线上申诉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点击页面中拟申诉产品对应的【申诉】按钮(选择【拒绝】后方可点击该按钮),进入产品申诉页面,每条产品仅有一个申诉入口。(2)填写相关申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申诉内容。(3)已保存的申诉信息可进行查看和修改,具体路径为:药品招标管理-申诉管理-价格确认(比对)。点击【编辑详情】按钮进入申诉编辑页面,在提交前可对已保存的申诉信息进行修改、删除。(4)对所填写的申诉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诉编辑页面的【提交申诉】按钮,对申诉信息进行提交。已提交的申诉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四、有关要求1.提出申诉的药品,企业应一并上传证明材料,包括情况说明,联盟集采省份官网截图、公告(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识)。2.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被标记“红黄标”预警标识的药品,企业可主动申请降价,平台会根据挂网价格自动调整颜色标识。五、联系方式药品保障部:024-23448115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3月30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现将新申报符合挂网与不符合挂网条件过评药品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2日。如有异议,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过评药品挂网-企业申投诉”选择“过评药品(2026年2月份)”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附件:1.新申报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2.新申报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3.已挂网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3月30日关于公示集采中选药品增加包装的通知
各县(区)疾控中心,疫苗生产、代理企业:为保证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及时为我省公众提供安全、及时、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2026年3月24日省级组织专家对部分符合准入条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准入评审。 现将新准入疫苗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如有相关澄清材料,请联系:0451-55153642。附件: 黑龙江省新增非免疫规划疫苗准入汇总表-公示序号疫苗名称生产/代理企业产地包装剂型规格计量单位价格1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博晖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产西林瓶注射剂l.0ml/瓶瓶100元/瓶2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复星雅立峰(大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国产预灌封注射器注射剂0.5ml/支支88元/支3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浙江天元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国产预灌封注射器注射剂0.5ml/支支88元/支4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国产预填充鼻用制剂0.2ml/支支298元/支5吸附破伤风疫苗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国产预充式注射器注射剂0.5 ml/支支166元/支6口服六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西林瓶口服溶液剂2.0ml/瓶瓶298元/瓶7四价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疫苗(6,11,16,18型)(汉逊酵母)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西林瓶注射剂0.5ml/瓶瓶228元/瓶8吸附破伤风疫苗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产预灌封(VVM标签)注射剂0.5ml/支支180元/支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57号各医药机构、有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按照《关于调整国采1-8批接续采购等集采中选结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部分集采产品中选身份的函》要求,我中心对部分药品中选价格及中选状态予以调整,详见附件。相关药品中选价格及中选状态调整结果从即日起开始执行。附件∶新增集采中选产品信息.xlsx2026年3月30日
部分医用耗材及企业信息变更公示(2026年第六批)
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5年版)》(20260327)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日,对公示版本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3347353。附件:1.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5年版)》(20260327)西药公示版.pdf 2.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5年版)》(20260327)中成药公示版.pdf 3.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5年版)》(20260327)中药配方颗粒公示版.pdf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
各相关企业:根据氯化钠等注射液市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延期采购工作安排,现将氯化钠等注射液市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更新情况予以公布。特此通知。附件:氯化钠等注射液市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更新氯化钠等注射液市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3月27日
内药采中心字〔2026〕55号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执行以及(2025年)的通知》(内医保发〔2025〕21号)要求,现将吡仑帕奈口服混悬液等国家谈判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各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企业及药品信息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药品将纳入采购系统。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采购及配送工作,保障临床使用需求。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3月30日
内药采中心字〔2026〕54号各相关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新增挂网规则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6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2月11日至3月10日新增药品集中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各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3月30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用药需求,弥补药品市场部分领域对临床的供应不足,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要求,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6版)》(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制剂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整体情况 (一)目录构成。《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包括西药、中成药两部分,其中西药80个,中成药839个,共计919个。新增医疗机构制剂149个(其中西药制剂3个、中成药制剂146个)。所有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进行管理,对新增医疗机构制剂确定了自付比例和支付标准,对部分原目录内的医疗机构制剂调整了支付标准。工伤保险不设置自付比例,按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支付。 (二)目录编排。《医疗机构制剂目录》按各市州医疗机构排序和编号,制剂目录包含使用医院、制剂名称、剂型、规格、医保支付标准、自付比例等内容。 (三)名称与剂型。《医疗机构制剂目录》中的制剂名称按《湖南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2016年版)》进行了规范,所收载的剂型为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剂型。 二、管理要求 (一)纳入《医疗机构制剂目录》的医疗机构制剂,限定点医疗机构本院临床使用。经省药监部门批准可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由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向省医保局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后增补纳入,与制剂生产医疗机构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超出规定的期限、数量和范围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制剂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等要求生产和使用医疗机构制剂。违反有关部门规定生产和使用的制剂品种,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制剂的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支付标准包括了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实际结算时,医疗机构制剂原定价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按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医疗机构制剂原定价低于或等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按医疗机构制剂原定价执行。 (四)医疗机构制剂经药监部门批准的合理变更,定点医疗机构需报省医疗保障局备案变更。 三、执行要求 (一)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调整或另行制订《医疗机构制剂目录》,不得擅自调整自付比例和医保支付标准。 (二)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的要求,医疗机构制剂编码由国家医保局统一进行赋码和公示。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主动登录国家医保局动态维护平台,于线上维护医疗机构制剂信息,并及时将国家医保局赋码信息报省医保局。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更新本地经办信息系统,确保与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及时对接,确保《医疗机构制剂目录》顺利执行。 (三)《医疗机构制剂目录》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医保信息系统中原有的医疗机构制剂同时失效。各地要在2026年3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和医疗机构的匹配审核工作。 附件: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6版)湖南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