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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省关于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近期,收到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申请,对变更信息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变更。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变更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4月1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 青海省关于公布部分药品挂网采购企业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162号)、《关于做好短缺药品和易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和青海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藏(蒙)药自制制剂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5〕38号)要求,对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药品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挂网药品,也可按挂网的品种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药品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二、配送关系的建立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后,在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确认。配送关系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企业在平台上进行变更。  三、各相关企业须于2026年4月22日17:00前登录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https://ybj.qinghai.gov.cn/qhggfw/local/hallEnter/#/Index)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    附件:1.药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四批)   2.部分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及国谈药品仿制药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二批)   3.短缺(易短缺)药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4.创新药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五批)   5.中药配方颗粒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4月1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 青海省关于公布部分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企业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直接挂网价格及采购要求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5〕25号)、《关于在医保服务平台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2〕20号)、《关于开展口腔牙冠价格联动申报和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类耗材、关节接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及非中选产品挂网的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挂网产品,也可按挂网产品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二、配送关系的建立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后,在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确认。配送关系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企业在平台上进行变更。  三、各相关企业须于2026年4月22日17:00前登录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https://ybj.qinghai.gov.cn/qhggfw/local/hallEnter/#/Index)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    附件:1.医用耗材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九批)   2.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名单(第四十九批)   3.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不视为非中选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批)   4.口腔牙冠非竞价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十八批)   5.河北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类不视为非中选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五批)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4月1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 辽宁省关于公布2026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 (第三批)审核结果和价格确认的通知

    相关投标企业:根据《关于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通知》辽医保规[2025]4号,中心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三批)工作。经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和价格信息公示、申诉问题处理等,现将本次增补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附件),有关说明如下:一、申诉问题处理对于申诉问题已作出处理决定,请相关企业登录平台内进行查看。二、价格确认(一)需确认价格的药品根据相关挂网规则,中心梳理出以下7类需进行价格确认的药品并计算出符合要求的价格,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确认。1.同企业、同通用名、不同规格、不同包装的药品,不同规格、包装间的价格不符合差比价关系的,就低调整。2.通用名已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的药品,申报价格不符合对应批次梯度降价标准的,需降价至符合对应批次梯度降价标准方可挂网,否则不予挂网。3.涉及撤网两年内药品其他包装规格的,其申报价格与撤网时价格应符合差比价关系。4.参比制剂的挂网价格以同通用名(参比制剂外)最高挂网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超过黄标价格的以该价格作为参比制剂挂网价的计算锚点。5.过评产品的挂网价格不高于同通用名已挂网参比制剂挂网价的70%,并且不高于首个过评同通用名已挂网药品挂网价格;未开展集采的过评产品以过评同通用名产品最低挂网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3倍为红标价格;开展集采的过评产品以同通用名集采最高中选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3倍为红标价格。6.未过评产品的挂网价格不高于同通用名已挂网参比制剂挂网价的60%。无过评同通用名的未过评产品,以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最低挂网价的3倍为红标价格;有过评同通用名的未过评产品不高于过评药品最低挂网价,高于的按黄标价格管理,高于1.8倍的按红标管理;开展集采的未过评同通用名产品挂网价格不高于集采最高中选价。7.开展集采的中成药、生物类似药产品以同通用名集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价格,5倍为红标价格;未开展集采产品以同通用名最低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价格,5倍为红标价格。(二)价格确认方式对于上述7类药品,相关企业可在2026年4月20日24:00前进行价格确认,具体操作方式为: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子系统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点击“药品招标”模块,选择“产品信息”菜单中的“价格确认”、“颜色确认”,对相关药品做出价格、颜色的【确认】或【拒绝】操作。选择【确认】的药品按照调整后价格挂网,选择【拒绝】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操作的药品按主动放弃处理,不予挂网。注意:需同时确认价格、颜色的药品,两项均需确认,只确认一个按主动放弃处理。附件:2026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三批)资质审核结果(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publicDrugInfoSec?btchNo=JJ07pUhNLVJAFj%2Brb2cPIA==)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4月16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辽宁省
  • 河南省关于公布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2026〕7号)

    各相关企业:根据采购工作安排,现将《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HN-GHDL-2026-1)》中选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1.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xlsx 2.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表.xlsx2026年4月1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四川省关于做好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 接续)(续约)三方合同签订的通知(川药招〔2026〕86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部门,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确保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续约)在我省有序推进,请相关医疗机构、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于2026年4月17日开始,一个月内完成三方合同签订,中心将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测。特此通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6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增补产品公告

    各相关企业:采购周期内,上药控股有限公司、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天津世纪康泰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瑞朗泰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补产品按不高于本企业该产品类别中选价挂网。上述企业申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可视为中选产品。现公布增补产品信息。附件:申请增补产品清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2026年4月16日 附件:序号产品类别产品名称注册证编号型号申报企业医疗器械注册人中选价格(元)1人工晶体(含推注器)非球面-单焦点-散光(非预装)丙烯酸酯环曲面人工晶状体国械注进20263160019ATTORBI709M上药控股有限公司卡尔蔡司医疗技术(德国)股份有限公司Carl Zeiss Meditec AG18972人工晶体(含推注器)非球面-单焦点-散光(预装)丙烯酸酯环曲面人工晶状体国械注进20263160019ATTORBI709MP上药控股有限公司卡尔蔡司医疗技术(德国)股份有限公司Carl Zeiss Meditec AG20973人工晶体(含推注器)三焦点-非散光(预装)三焦点人工晶状体国械注进20253160523AT LISA tri 839MP上药控股有限公司卡尔蔡司医疗技术(德国)股份有限公司 Carl Zeiss Meditec AG145374PEEK界面固定钉(不带鞘)聚醚醚酮带鞘界面螺钉国械注准20263130398RJ8507318、RJ8507319、RJ8507320、RJ8507321、RJ8507322、RJ8507323、RJ8507324、RJ8507325、RJ8507326、RJ8507327、RJ8507328、RJ8507329、RJ8507330、RJ8507331、RJ8507332、RJ8507333、RJ8507334、RJ8507335、RJ8507354、RJ8507355、RJ8507356、RJ8507357、RJ8507358、RJ8507359、RJ8507360、RJ8507361、RJ8507362、RJ8507363、RJ8507364、RJ8507365、RJ8507366、RJ8507367、RJ8507368、RJ8507369、RJ8507370、RJ8507371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12845PEEK界面固定钉(带鞘)聚醚醚酮带鞘界面螺钉国械注准20263130398RJ8507300、RJ8507301、RJ8507302、RJ8507303、RJ8507304、RJ8507305、RJ8507306、RJ8507307、RJ8507308、RJ8507309、RJ8507310、RJ8507311、RJ8507312、RJ8507313、RJ8507314、RJ8507315、RJ8507316、RJ8507317、RJ8507336、RJ8507337、RJ8507338、RJ8507339、RJ8507340、RJ8507341、RJ8507342、RJ8507343、RJ8507344、RJ8507345、RJ8507346、RJ8507347、RJ8507348、RJ8507349、RJ8507350、RJ8507351、RJ8507352、RJ8507353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17976PEEK界面固定钉(鞘)聚醚醚酮带鞘界面螺钉国械注准20263130398RJ8507372、RJ8507373、RJ8507374、RJ8507375、RJ8507376、RJ8507377、RJ8507378、RJ8507379、RJ8507380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5137人工晶体(含推注器)非球面-单焦点-非散光(预装)非球面人工晶状体国械注准20233160956ASOB55LPS天津世纪康泰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世纪康泰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10188修复用缝线(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非吸收外科缝线(带针/不带针)京械注准20202020256RL050305、RL050307、RL050309、RL050311、RL050313、RL050315北京瑞朗泰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瑞朗泰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039可吸收带线锚钉(1根缝线)可吸收带线锚钉国械注准20223131790AAS1023051Y、AAZ1039090N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128010可吸收带线锚钉(多根缝线)可吸收带线锚钉国械注准20223131790AAZ2039090N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140811人工合成骨可吸收复合骨修复材料国械注准20253131942Re-4、Re-5、Re-6、Gr-1、Gr-4、Gr-5、Gr-6、Co-3、Co-6、Co-7、Co-10、Co-1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0/cm³

    医保准入 / 集采 全国
  • 四川省关于公示2025年第十、十一、十二批医用耗材计算机校验异常产品整改情况的通知(川药招〔2026〕81号)

    相关医药机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公示2025年第十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5〕281号)、《关于公示2025年第十一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5〕302号)、《关于公示2025年第十二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6〕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药招中心)前期已通知相关申报企业对计算机校验异常产品进行整改,现将按要求已整改且符合《医用耗材申报规范》的产品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7日。二、公示范围及内容属于《通知》内容中计算机校验异常的第(四)、(五)、(六)、(七)、(九)、(十)、(十三)、(十四)类且在规定时间内按《医用耗材申报规范》要求完成整改的产品(详见附件),公示内容包含企业信息、产品信息、澄清理由等。公示无异议执行挂网后将纳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重点监测名单,如公示期间或挂网后被确认为违规申报的产品,将取消挂网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如产生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三、质疑要求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四、其他属于《通知》内容中计算机校验异常的第(四)、(五)、(六)、(七)、(九)、(十)、(十三)、(十四)类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整改的产品(含其中一类或多类)及整改后仍不符合《医用耗材申报规范》的产品撤回申报企业,请相关企业在增补周期内严格按照《医用耗材申报规范》等规定重新进行挂网申报。咨询电话:028-85157579 附件:1.高值、低值医用耗材公示产品列表(https://ggfw.scyb.or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nzBNPDkpC59mbEGOx1RY3ryp0fm37r1P4EvFSszOkA0w==)2.体外诊断试剂公示产品列表(https://ggfw.scyb.org.cn/sj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nzBNPDkpC59mbEGOx1RY3ryp0fm37r1P4EvFSszOkA0w==)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5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天津市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组织我市医疗机构开展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单位范围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二、确定供应信息(一)查看协议采购量。请各中选企业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药物球囊及泌尿填报管理”—“协议量查看”栏目,查看本企业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查看时间:4月14日—4月24日。(二)确认配送关系。请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工作。中选企业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平台;配送企业需使用市药采中心发放的账号登录平台,如前期已领取平台账号,可使用此账号登录平台,无需重复领取。集中开展配送关系确认时间:4月15日—4月24日。三、签订三方协议我市医疗机构根据安排开展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协议签订各主体可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中选企业点击左侧菜单栏,“药物球囊及泌尿填报管理”—“供应及协议”栏目进行操作。三方协议签订时间:4月15日—4月27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4月15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天津市
  • 辽宁省沈阳市关于组织生产企业申报第二批“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的通知

    各相关集采药品生产企业:为持续深化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进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进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进定点零售药店工作,根据省医保局部署安排,结合近期国家1-8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范围调整,现开展第二批“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原则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生产企业,按照“自愿申报、主动承诺、产能充足、保障供应和适宜在集采药品‘三进’医药机构配备销售”的原则,申报正在辽宁省执行的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此次申报主要以群众常用的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集采中选药品为申报重点。已纳入第一批“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的药品,接续中选且中选价格无变化的无需重复申报。二、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填报《沈阳市及辽宁省内市级联盟申报“三进”集采药品清单承诺书》和《申报“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申报材料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三、申报时间与方式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30日17:00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以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两种版式报送至沈阳市医保局价采处政务邮箱:jcc-syybj@shenyang.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企业名称+申报(或退出)第二批“三进”集采药品清单”,附件文件命名格式为“企业名称+附件名称”。四、药品清单退出机制已申报纳入第一批“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的集采药品,此次原则上可申请退出“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生产企业填报《退出“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申请表》(附件3),并按本次申报时间与方式报送;接续中选且价格变化的药品,生产企业应重新申报并注明新旧价格变化,未重新申报直接退出“三进”集采药品清单;接续未中选药品直接退出“三进”集采药品清单。附件:1.沈阳市及辽宁省内市级联盟申报“三进”集采药品清单承诺书2.申报“三进”集采药品清单3.退出“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申请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4月15日(联系人及电话:王蕾宋倩怡225021662252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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