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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严防流入非法渠道,根据省药监局工作部署要求,芜湖市市场监管局于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工作。近日,张国霞副局长带队对芜湖九州通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和芜湖上药医药有限公司等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地西泮、氯硝西泮片和氨酚羟考酮片等为重点品种,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方资质审核、药品出入库管理、药品流向等作为重点内容,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排查风险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下步工作中,芜湖市局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并加强与公安机关、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沟通,持续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为全面打赢禁毒人民战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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