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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洪洞广场药店 |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张婕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024MA0KAKJPXJ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洪市监处罚﹝2026﹞84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违法事实: | 2026年05月08日,我局执法人员邢丽明、王慧荣对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洪洞广场药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药店执业药师仇秋燕不在岗没有挂牌告知,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销售了处方药,分别为:格列美脲1盒(2mg*30片)、阿莫西林胶囊1盒(规格0.5g*40粒)、牛黄解毒片1盒(规格24片)、恩格列净片(规格10mg*10粒)、头孢克肟胶囊1盒(规格0.1g*12粒),现场能提供以上处方药的处方笺但处方笺未经执业药师审核签字。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洪城市监责改【2026】3-022号),责令该药店改正以上违法行为。2026年05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药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药店执业药师仇秋燕不在岗没有挂牌告知,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销售了处方药,分别为:硝苯地平缓释片1盒(10mg*72片)、咖啡酸片1盒(0.1g*36片),现场能提供以上处方药的处方笺但处方笺未经执业药师审核签字。当事人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
| 处罚内容: | 罚款50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6/16 |
| 处罚机关: |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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