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深刻汲取有关领域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药品网络销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药品行为,根据国家药监局有关部署,7月20日,山西省药监局制定印发《药品网络零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零售监督检查工作。
摸清行业底数,建立动态精准监管档案。《方案》聚焦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两大核心主体,全面开展拉网式摸排。准确掌握第三方平台数量、基础信息、业务范围及运营模式,确保监管对象无遗漏、数据采集无死角。建立精细化分类监管台账,逐一登记主体证照资质、网络经营渠道、仓储物流地址等关键信息,形成“一户一档”的完整数据闭环。梳理经营行为、产品合规性等重点风险清单,依据风险特征与危害程度,对监管对象实施风险等级划分与动态调整,实现精准监管。
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方案》以药品销售主体合法、销售行为合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药品来源合法为根本要求,重点核查平台入驻资质审核、线上亮证、药品资质审核等情况,以及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履职、药品采购渠道等情况,全面排查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药品网络经营秩序。
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监管责任。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地见效,《方案》明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统筹机关处室、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协同发力,建立“省市联动、上下协同、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凝聚上下一体监管合力。坚持“线上线下一起查”“管线下就得管线上”原则,严格执行“同证照、同产品、同人员、同管理”工作标准,压实平台管理责任、零售企业主体责任、零售企业相关人员个人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构建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严格闭环推进,构建长效化监管体系。《方案》细化各阶段工作时限,分步开展信息收集比对、现场核查、违法行为处置等各项工作,实行台账式、清单化闭环管理,严禁以企业自查替代监督检查。省局将通过督导检查、工作调度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同步归集网售企业监管数据,系统梳理共性风险短板,推动集中整治转为常态化监管,持续净化全省药品网络经营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冯 璐)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