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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虚假问诊”“AI代开方”等乱象,江西开出治理第一方,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规范处方药零售管理的通知》,聚焦处方管理、处方审核、销售流程、处方销售、违规查处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虚假处方、超量开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省处方药零售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相关规定,处方药须凭注册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在处方审核环节提出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杜绝“先药后方”行为;消费者不能提供处方的,药店可引导其通过签约的合规互联网医院开具电子处方,由消费者实名发起问诊,经医师亲自诊疗、药师双重审核后方可销售,严禁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严禁事后补开处方;药店销售处方药须如实出具销售凭证、开具发票,实时扫码上传药品追溯数据。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处方药销售流程,明确零售药店如需委托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互联网医院须为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资格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并经江西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监管备案。同时,严禁互联网医院对首诊患者开具处方,严禁药店委托使用“虚假问诊”“AI代开方”的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
为强化监管效能,《通知》明确将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对未凭处方售药、处方未经审核售药、违规委托开具处方等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对套取医保基金、串换药品等行为,由医疗保障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查处;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的医师未经诊疗开具处方的,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处罚;对“虚假问诊”“AI代开方”等行为,依托各类监管平台共享数据,实施联合惩戒,追究多方责任。同时,鼓励各地加大政策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外配处方服务,优化处方流转和结算流程,持续完善药学服务。
《通知》的出台实施,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三医”协同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既明确了处方药零售的合规边界,又兼顾了群众购药便捷性,有助于解决行业发展痛点,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秩序,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公众用药安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省药监局药品经营处供稿)
相关链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规范处方药零售管理的通知 赣药监联〔20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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