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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商梁医保处字﹝2026﹞第012号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6-11 |
| 处罚内容 | 1.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对你单位造成的一般违规行为1倍的行政罚款272840.52元。 3.对你单位造成的欺诈骗保行为3倍的行政罚款12192.93元。 4.责令暂停梁园仁德精神病医院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6个月。 |
| 罚款金额(万元) | 28.50334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 违法事实 | 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过程中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收费、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 |
| 处罚机关 | 商丘市梁园区医疗保障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402MB1990456F |
| 数据来源 | 商丘市梁园区医疗保障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402MB1990456F |
| 备注 | — — |
| 处罚领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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