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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印发通知,围绕“五项行动”细化19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筑牢药品安全法治防线。
一是实施法治思想铸魂行动,夯实思想根基。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依托“法治大讲堂”“党员公开课”等平台,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实施立法质效提升行动,完善制度供给。加快推进《宁夏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科学、程序规范、审核到位。
三是实施行政执法规范行动,守护公平正义。全面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涉企检查模式,落实“亮码入企”“综合查一次”等便民利企措施。聚焦疫苗、特殊药品、集采中选品种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药品经营“清源”巩固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实施权力运行监督行动,强化制约透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案卷评查,探索案例指导制度。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推行“两书同达”机制,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组织旁听庭审,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五是实施法治能力提升行动,推动社会共治。修订不予处罚规定和裁量基准,体现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常态化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开展涉药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和“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持续强化督导落实,确保“五项行动”落地见效,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全区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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