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陶春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化发展种植的建议(2026194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协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中医药局、药监局等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广西林下经济总体情况
广西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重要生态屏障,林下空间充裕、资源丰富、生态良好,非常适合发展林下经济。2011年以来,广西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林业生产力、破解林业生产周期长与林农“靠山吃山难”的重要突破口,努力探索创新“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新路。截至2025年底,全区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以上,产值超过1400亿元,居全国第3位;全区现有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1个、广西林下经济示范县5个、林下经济精品示范基地26个,与林下经济相关的自治区现代产业示范园区15个,涉及林下种植的自治区中药材示范基地31个、“定制药园”20个。林下经济发展惠及林农超过1200万人、促进林农年人均增收超过4000元。
二、持续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和技术指导
我区大力支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一是强化政策支撑。印发《“广西林下经济产业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推动融水苗族自治县、资源县、富川瑶族自治县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启动建设工作。自治区中医药局推动印发《广西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关于广西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为中药材产业在内的林下经济产业提供政策指导。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持续加大林下经济发展补助、林业规模经营奖补等涉林资金支持,“十四五”以来,我局累计安排自治区林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1.12亿元。统筹中医药发展补助、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等其他相关行业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三是强化技术指导。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林农)”等经营模式,鼓励村集体、林农流转分散经营的林地开展规模经营,培育壮大中小生产主体。建立完善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林农参与发展林下经济,让村集体、林农获得更多资产性、经营性收益。指导成立广西林学会林下经济专业委员会,在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举办第十届全国林下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搭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
三、积极拓宽销售渠道、发展壮大品牌
我区加力推动林下经济市场构建,招引优质企业,大力支持“桂十味”等特色品牌建设。我局以建设林下经济产业综合体为契机,协调完善供水供电、晒场、初加工、仓储物流等设施,通过出让、租赁、入股及“产业+基金”等形式,搭建线上线下信息服务平台,招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拎包入住”,打造林下优势品类核心县域“中央工厂”,辐射带动周边县(市、区)建设“卫星基地”。组织开展“三品一标”、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香港高端品质等系列认证,推动制定广西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利用世界林木业大会等平台宣传推广我区林下经济产品,培育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指导支持“融水灵芝”“田林林芝”“西林灵芝”等林下中药材产品(基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采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找准切口、创新机制,在资源配置、资金统筹、市场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我区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绿富同兴、绿富共赢。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林业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6月4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