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经企业申请,本机关拟注销乐山衡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BA833000001;经营方式: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经营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云华街171号4幢2层1号2号;法定代表人:李海;主要负责人:李海;经营范围: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注销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28-86912503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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