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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评估,决定对《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粤医保规〔2021〕3号)有效期继续延长5年,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2月3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16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