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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药监发〔2019〕57号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适应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对历年来印发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19年第29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宣布废止23份文件。
附件: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废止文件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废止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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