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药变更受理的形式审查要求,更好地指导和服务申请人,药审中心组织修订了《中药变更受理审查指南(试行)》(见附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中药变更受理审查指南(试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6年5月14日
2026-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