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于7月31日产生全部品种的拟中选结果,并于8月6日正式公布,各医药机构的中选品种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已于9月7日全部完成。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12批)采购文件》(GY-YD2026-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第“3.1.6.3”条关于复方氨基酸注射剂中选和视同中选之规定,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开展复方氨基酸注射剂相关亚型的价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价格确认的规则
联采办按照复方氨基酸18AA-Ⅶ注射剂(含18AA-Ⅶ-SF)可比规格的最高中选价格1.8倍,结合各相关亚型规格、用量、比价关系,形成各相关亚型的比价基准。亚型名称中标识“SF”与未标识“SF”的,视为同一亚型进行价格确认。
各企业复方氨基酸相关亚型的价格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经确认可视同中选,不设约定采购量:
1.1企业接受价格不高于相应的比价基准;
1.2企业接受价格不高于本厂牌全国最低挂网价,不包括“不活跃区”价格等无效挂网价;
1.3企业生产复方氨基酸注射剂同一亚型,因含量、装量、包装形式等存在不同规格的,所有规格均参与价格确认并符合情形1.1和1.2。
2.规则适用范围
除以下情形外,复方氨基酸注射剂的各个亚型适用价格确认规则:
2.1复方氨基酸18AA-Ⅶ注射剂(含18AA-Ⅶ-SF),包括该亚型在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和非中选的产品;
2.2复方氨基酸注射剂儿童专用亚型,指药品通用名中注明“小儿”“儿童”等字样的,或者药品说明书所列适应症和使用人群仅限儿童的;
2.3不属于参比制剂的;
2.4不属于过评(视同过评)药品的。
3.资格与资料要求
3.1资格要求
参与价格确认的企业应符合《采购文件》“1.3.1企业申报资格要求”;参与价格确认的复方氨基酸注射剂应在2026年9月11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满足《采购文件》“1.3.2.1—1.3.2.4”中的任一条件,并同时满足“1.3.2.5—1.3.2.10”的全部条件。
3.2资料要求
参与价格确认的复方氨基酸注射剂企业需按规定格式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3.2.1报名材料,按《采购文件》“2.1.1.1—2.1.1.7”提交。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名阶段,已就同一亚型本企业全部规格提交报名材料并审核通过的,无需重复提交。
3.2.2提交复方氨基酸注射剂价格确认承诺函(附件1)。
3.2.3参与价格确认的各个亚型和规格,以及对应的全国最低挂网价(指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全国最低挂网价,提供相应省份医药采购平台挂网截图),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企业提供的全国最低挂网价信息与联采办复核的挂网价信息不一致的,价格确认以联采办复核信息为准。
4.操作流程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限时开放复方氨基酸注射剂相关亚型价格确认工作的企业操作通道。相关企业使用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账号密码登陆平台,在相应时段内完成报名和价格确认的操作。无平台账号的企业请在登录页面自行注册,账号长期有效。
4.1报名和提交资料
4.1.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开始,2026年9月17日12:00截止。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已进行报名操作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的,至2026年9月17日17:00截止。
4.1.2操作路径:登录平台后,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填报”—“企业登录”—“复方氨基酸注射剂相关亚型价格确认”报名并录入信息、上传资料。
4.2进行价格确认
4.2.1操作时间:2026年9月21日9:00开始,2026年9月23日12:00截止。操作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4.2.2操作路径:登录平台后,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填报”—“企业登录”—“复方氨基酸注射剂相关亚型价格确认”逐个规格录入拟确认的价格并提交。价格一经提交,不可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作放弃。
5.其他事项
5.1复方氨基酸注射剂价格确认工作的报名、提交资料、确认价格均采取线上操作,请相关企业注意平台开放时间、资格资料要求、价格确认规则等,避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
5.2复方氨基酸注射剂同一亚型下,企业同时有多个规格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挂网的,应以整个亚型为单位,符合本公告“3.1资格要求”全部规格(亚型名称中标识“SF”与未标识“SF”的规格,视为同一规格)均应参与价格确认,保持价格体系合理有序。企业同一亚型下任一规格不满足1.1-1.3价格确认规则之一,视为对该亚型整体放弃中选;企业仅以同一亚型的部分规格选择性参与价格确认的,视为对该亚型整体放弃中选。
5.3企业同一亚型无产品获得视同中选资格的,在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期间,不再增补。企业同一亚型已获得视同中选资格,新获批规格接受价格确认规则的,可向联采办申请视同中选。
5.4企业对所提交挂网价格等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交虚假信息影响价格确认结果的,一经核实,取消中选资格并视情节列入“违规名单”。
5.5复方氨基酸注射剂经价格确认取得视同中选资格的,不再作“红黄标”处理;已作红标或黄标的,各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按照价格确认结果调整挂网价格的同时,对原标识予以撤销。
5.6复方氨基酸注射剂经价格确认取得视同中选资格后,因给与回扣、涉税违法、垄断控销等失信行为,按照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的,同步终止视同中选资格。
5.7复方氨基酸注射剂各个亚型未中选的产品,包括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未参与价格确认获得视同中选资格的产品、非过评药等无集中带量采购和价格确认资格的产品,不包括儿童专用亚型的产品,在价格确认工作结束后,由联采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规则,作红标或黄标价格风险标识,提示医疗机构警惕采购风险。
5.8经价格确认获得视同中选资格的,企业应比照《采购文件》对中选药品的相关要求,做好药品追溯码全量上传、保障供应及时配送等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021-51970737,51970738,31773206
服务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附件:复方氨基酸注射剂价格确认承诺函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6年9月11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