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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新《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实施后,福建省首张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服务工作站成功发出。
新规于2025年12月修订发布,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前布局,梳理新规要点并对服务工作站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发挥服务工作站地缘优势,主动介入了解企业申报需求并根据新规要求进行针对性指导。新规实施的首个工作日,厦门服务工作站即为企业完成审核并制发证书,保障新旧法规平稳过渡。
下一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发挥厦门、泉州服务工作站“前移窗口”作用,持续做好新规宣贯与合规指导服务,助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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