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广大经营主体、办事群众: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6〕5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提升登记服务质效,现就启用新版登记文书及材料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5月1日起,市场监管各级登记机关将统一使用新版《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办理各类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业务,原相关登记文书及材料规范同步停止使用。
二、2026年5月1日起,对提交材料、申请文书不符合新版规范要求的登记备案业务,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退回修改,请广大办事主体严格按照新版规范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三、选择全程网办方式办理登记备案业务的申请人,为避免因规范迭代影响相关业务办理进度,建议于2026年4月30日18:00前完成电子签名并提交办件。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