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首页
机构概况
药品监管要闻
政务公开
药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药品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8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
为进一步规范藏药制剂备案管理、提升备案效率、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促进藏药制剂传承创新,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工作,西藏自治区药监局立足我区藏医药发展与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结合现行《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藏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情况,对试行版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7日(邮件标题请注明“制剂备案实施细则意见反馈”)。
联系人:索朗巴珠,电子邮箱:xzzhuce@163.com
联系电话:0891-6818027
附件:1.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doc.doc附件2:《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反馈表.doc.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政府组成部门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
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7号 电话:0891-6811252(咨询网站相关问题) 0891-6837705(咨询业务相关问题) 邮编:850000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举报地址:西藏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 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举报热线:0891-6956184
-->
E邀专家

2026-08-28
2026-08-28
2026-08-28
2026-08-28
2026-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