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滁州市鑫济医药有限公司、安徽省润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滁州市鑫济医药有限公司《关于领回<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滁州鑫济〔2019〕03号)、安徽省润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关于恢复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报告》(润泰医药〔2019〕第001号)收悉。
2018年11月、2019年7月,我局同意上述2家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鉴于上述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将至,且在歇业期间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完成了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行政许可变更的准备工作,同意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还给该2家企业,以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及换发手续。待《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后,方可恢复经营活动。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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