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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内药监通告〔2025〕48号),对内蒙古阿迪斯蒙医药有限公司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的风险控制措施。
该企业在完成缺陷项目整改后,向我局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的申请,经现场检查,确认企业已完成整改。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同意解除其暂停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