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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埔市监处罚〔2026〕53号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罚款金额(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根据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金市监[2025]227号)显示,浙江大行德广医药有限公司从四川华仓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标示生产企业: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批号:8174338,规格:5mg*28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224)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当事人于2024年8月8日在浙江大行德广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一盒上述药品,进货价65元,未售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
处罚内容: | 没收假药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标示生产企业: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批号:8174338,规格:5mg*28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224)1盒。 |
违法行为类型: | 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益良堂药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0101MA59EGEH23 |
法定代表人: | 林淡君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2-09 |
公示截止期: | 2029-02-09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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