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番市监处罚〔2026〕16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0.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在淘宝闪购上开设网店,名称为“娇兰佳人(番禺洛溪吉祥店)”,通过该网店销售“婷妹妹肌玻色因蕴能精华面酸10片/盒”等化妆品,在相关产品销售页面上未公示对应产品的注册、备案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当事人能提供对应产品的合法进货来源。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其网站显著位置公开其销售化妆品的注册备案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500元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阮吉化妆品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2440101MA5AAHK03Q |
法定代表人: | 吴启明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1-09 |
公示截止期: | 2026-04-09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