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药业(集团)忻州市有限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歇业(歇业信息详见附件)。按照《关于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等行为监督管理的意见》(晋药监规〔2021〕1号)有关规定,企业歇业期间不得从事任何药品经营活动,若恢复经营,需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通过符合性检查后方可恢复经营。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
2025-12-19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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