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伊春市人民康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顺鑫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702MA1C93PP0C |
法定代表人 | 崔春红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伊市监处罚〔2024〕26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0年9月18日注册,是伊春市人民康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锁分公司。2024年8月19日,执法人员检查该店处方药柜台,在柜内处方药区域陈列一盒非处方药西瓜霜润喉片,生产企业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30716,生产日期:2023-07-18,有效期至2026-07-17,其上方陈列盐酸莫西沙星片、左侧陈列盐酸左氧氟沙星片、下方陈列诺氟沙星胶囊,均为处方药,存在非处方药(西瓜霜润喉片)与处方药未分区陈列的违法行为。经查,2024年8月初,因当事人整理柜台的时候,将非处方药西瓜霜润喉片陈列于处方药区域,且在货架张贴明码实价签标注零售价8元/盒,检查当事人电脑系统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显示未销售西瓜霜润喉片,故无违法所得。经查询市场监管系统内相关档案记录,当事人一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且当事人的行为不具有 逾期不改正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证据二,当事人提供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药品经营资格; 证据三,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自然人的身份情况; 证据四,委托委托书一份,证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委托事项; 证据五,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情况; 证据六,对当事人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存在非处方药(西瓜霜润喉片)与处方药未分区陈列的情况; 证据七,对当事人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存在非处方药(西瓜霜润喉片)与处方药未分区陈列的过程和对相关证据的确认; 证据八,2024年8月19日拍摄的非处方药(西瓜霜润喉片)照片四张,证明涉案药品西瓜霜润喉片为非处方药; 证据九,2024年8月19日拍摄的药品处方药柜台区域的照片三张,证明非处方药(西瓜霜润喉片)与处方药未分区陈列的情况; 证据十,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9日销售记录照片一张,证明涉案药品未销售无违法所得情况; 证据十一,当事人提供的伊春市人民康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随货同行单复印件三张,证明该药店购进西瓜霜润喉片的情况; 证据十二,2024年8月19日拍摄的非处方药(西瓜霜润喉片)电脑系统库存一张,证明西瓜霜润喉片库存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 证据十三,现场检查照片一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以上证据材料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经当事人、相关单位、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当事人非处方药(西瓜霜润喉片)与处方药未分区陈列的违法行为,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三项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因当事人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无可裁量情形,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 | 警告;其他-责令改正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存在非处方药(西瓜霜润喉片)与处方药未分区陈列的事实,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三项“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的规定,构成非处方药(西瓜霜润喉片)与处方药未分区陈列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五年内不得开展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规定,应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无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无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18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7-09-18 |
处罚机关 |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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