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等法规、规章要求,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报告,将其持有的帕拉米韦注射液、盐酸莫西沙星片、利奈唑胺片3个品种委托给江西众泰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委托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委托销售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委托销售品种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委托销售品种目录
序号 | 品名 | 剂型 | 规格 | 批准文号 | 销售区域 |
1 | 帕拉米韦注射液 | 注射剂 | 0.15g | 国药准字号H20233678 | 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
2 | 盐酸莫西沙星片 | 片剂 | 0.4g | 国药准字号H20213851 | 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
3 | 利奈唑胺片 | 片剂 | 0.6g | 国药准字号H20213096 | 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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