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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黑龙江利百群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拉哈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281MAC0K5KRX6 |
法定代表人 | 丁立平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讷市监处罚〔2024〕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
违法事实 | 2023年1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来到黑龙江利百群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拉哈店进行检查,发现随机抽取的处方药丙酸氯倍他索乳膏共购进5盒,剩余2盒,2023年12月17日销售的1盒未凭医师处方销售。2023年1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复查,发现该药店经营的处方药护肝片共购进10盒,剩余2盒,在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于2023年12月25日售出的1盒,仍未能提供销售时处方。 |
处罚依据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决定对当事人处以1,000.00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无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3-12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7-3-12 |
处罚机关 |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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