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重庆市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17日。
监督电话:023-60353850,传真:023-60353850
地址: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邮编:401120
特此公示
重庆市药品技术审评认证中心
201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