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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安市同金济医药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181MA7LYAHY84 |
法定代表人 | 金号国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北安市监处罚〔202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使用 |
违法事实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主要证据:1、当事人营业执照。2、经营者身份证。3、现场检查笔录一份。4、供货方资质、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5、询问笔录一份。6、产品召回公告。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该公司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完整的提供了供货方资质和产品合格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提供了购进验收记录,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不知道经营的涉案碘伏棉球属于不合法的医疗器械。 |
处罚类别 | 其他-其他 |
处罚内容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三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决定依法免除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无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无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2-1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7-2-1 |
处罚机关 | 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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