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广东省广州市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穗番市监(市桥)罚字〔2023〕104号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172141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分别于2022年3月26日、4月18日、5月25日从广东方和药业有限公司合计购进1700盒“乌鸡白凤丸”(批号:A06027,规格:每袋装6克,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用于销售,购进金额为36600元;截止2022年10月25日第一次召回时,当事人已全部售出上述批次“乌鸡白凤丸”,销售金额为39404.28元。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9月18日期间,合计召回231盒上述批次“乌鸡白凤丸”并退回供货商广东方和药业有限公司。经核算,当事人涉嫌销售劣药“乌鸡白凤丸”的货值金额为39404.28元,牟取违法所得为1721.41元。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1721.41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1017418655973 | ||||||
法定代表人: | 黄振顺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2-6 | |||||
公示截止期: | 2027-2-6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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