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药监药罚〔2023〕6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药品管理法》 |
案件类型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企业名称 | 宁夏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MA76E29P91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赵卫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购进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没收违法所得1277.68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主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3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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