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河南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药监械罚〔2023〕2号 |
处罚名称 | 长东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停止生产、报告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
处罚事由 | 依据《关于对国家局飞检线索开展调查的函》,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处罚依据 | 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医疗器械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长东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28767834887L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同林 |
处罚结果 | 罚款5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30 |
处罚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3-11-30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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