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药监药处罚〔2022〕2-3号 |
处罚名称 |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类别2 | - |
处罚事由 |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版)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28173431060L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尹祖超 |
处罚结果 | 罚款157.7136万元;没收劣药8盒;没收违法所得14.33629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8 |
处罚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3-03-28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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