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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160号)要求,现就我区1家药品经营企业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开展药品的储存和配送业务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委托范围 | 委托期限 |
金裕达医药有限公司 | 拉萨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1.2期河畔家园A区50栋2单元101号 | 四川科伦医药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蓉北一段一号1栋A区、C区;二楼;三楼A区、B区 |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以上范围不含冷藏冷冻药品,且仅限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品及其所需的原料)。 | 至2024年6月11日 |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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