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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160号)要求,现就我区一家药品经营企业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开展药品储存和配送业务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委托范围 | 委托期限 |
西藏康哲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13室)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89号1幢701/801室 | 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仅限西藏康哲药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公司的自有品种和取得全国总代理权的产品)、生物制品(仅限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重组人脑利钠钛),以上产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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