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药业总公司、广西贵港市英可医药有限公司、广西瑞安堂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上述三个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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