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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严查严防严控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风险,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区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自2022年4月开始,11月结束,分为自查阶段、集中检查阶段、交叉检查阶段、工作总结阶段四个阶段,主要针对当前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经营回收药品等突出问题,以医疗机构周边、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药品购进来源为重点环节,以核查票、证、账、货、款是否相符为重点内容,以医保高值药品、贵细中药饮片、抗癌药、肉毒毒素等药品为重点品种,特别要求强化对疫情防控药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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