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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鄂药监武汉药罚〔2022〕2号 |
湖北莲花药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药品甲硝唑维B6片案 |
湖北莲花药业有限公司 |
李朝华 |
91420104789312713D | 该公司销售的甲硝唑维B6片(生产厂家:磐石巨康药业有限公司,规格:0.2甲硝唑、20mg维生素B6, 批号:210601)经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检验项目下【检查】项“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WH2021YC0448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格药品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已履行完毕。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1日 |
2 | 鄂药监武汉械罚〔2021〕85号 | 湖北卓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医用外科口罩案及未对成品入库过程进行真实准确记录案 | 湖北卓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周建文 | 91420984MA48AATAXQ | 湖北卓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6日生产型号为耳挂式 中号,批号为20200902的医用外科口罩经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样品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医用外科口罩行为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5月4日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生产不符合强制标准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该批医用外科口罩未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成品入库过程进行真实、准确的记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11月7日修订)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 依据《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5月4日修订)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没收不合格产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已履行完毕。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 年2月17日 |
3 |
鄂药监武汉药罚〔2021〕74号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药品天麻头痛片案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刘长云 |
9142000071451795XA
| 该公司销售的天麻头痛片(生产企业:大连天山药业有限公司,批号:181201),经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项目下【检查】项“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已履行完毕。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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