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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组织修订的《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提升药品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督促药械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意识,滁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三个面向”宣传贯彻新修订《办法》。
一是面向执法人员,提升监管稽查能力。滁州市局组织骨干检查员开展对全市170余名药械监管稽查人员培训,针对新修订《办法》逐条讲解,并对照新旧《办法》进行解读,切实加深执法人员对新《办法》理解和掌握,为有效开展药械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面向行政相对人,提升企业质量意识。结合“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将宣贯寓于检查之中。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116家,在检查时向医疗机构负责人宣传新《办法》,督促药械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面向群众,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在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各类媒体加强对《办法》的宣传,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邀请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群众到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现场讲解《办法》和安全用药知识。今年以来基地开展法治、科普类宣传展览5次,接待群众参观约300余人次。
下一步,滁州市局将结合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宣贯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覆盖面,全力推动新修订《办法》在滁贯彻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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